議員昨日就中老年人就業問題議程前發言,希望政府加強保障中老年人的就業權;個別議員建議政府恢復公務員退休後領取年資獎金、房津及家庭津貼。
議員關注五、六十歲人士的就業問題,指他們的就業議價力相對弱,當經濟差時更易成為被炒對象,面對近兩年經濟調整,冀政府維護本澳居民優先就業政策,確保年長者的就業權。
議員指出,隨着本澳步入老齡化社會,人資將更為短缺,勞動力政策有必要重點推動中老年人更好融入職場,構建整體長效保障機制,制訂完整配套措施。另建議進一步強化年長者專業培訓和就業配對支援,因應不同情況人士的優劣點,合理制訂培訓方案,具針對性地提升他們的工作技能;同時繼續完善就業配對平台,爭取“一對一幫扶”,建檔跟蹤,鼓勵企業增聘年長人士,並將之納入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參考指數。
個別議員指出,現時公務員退休後不再享有“長糧”,但房租、物價齊升,現有公積金制難以保障公務員退休生活。個別議員不認同政府表示向退休公務員發放年資獎金、房津及家庭津貼等福利會違背公積金制度的性質和設立目的,認為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公務員領取福利津貼與退休金分屬不同權利,希望政府對公務員公積金制度全面檢討及完善,考慮恢復公務員退休後能領取年資獎金、房津及家庭津貼,回應公務員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