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促局為更好推動中小企業應用電子商務,加強自身宣傳網絡,協助本澳企業把握內地電商市場,分別於○九及一六年推出針對B2B及B2C的電子商務推廣鼓勵措施。總結過去,超過600家企業成功獲資助,透過電子平台拓展生意網絡,在網上推廣產品逾2.2萬件,涉及食品、服飾、日用品、酒店用品、家私、美容產品、電子科技及通訊產品等,成績理想。
貿促局主席、執行委員表示,該局○九年十一月推出“電子商務(E-Commerce)推廣鼓勵措施”,與中總、廠商會、出入口商會、紡織商會、付貨人協會及中小企業協進會六業界“支持夥伴”,以及國際知名電子商務平台合作,藉以協助本澳企業利用互聯網開拓市場,推廣產品,強化公司品牌形象,降低宣傳成本。企業使用該局“認可電子商貿營運商”提供的指定服務作業務推廣,最高可獲資助相關費用7成,每家企業每年最高為累計3萬澳門元。
該局開展多方面工作,包括與業界合辦專題講座,設立電子商務專區及電子商務專門網站來展示一系列與電子商務相關的資源,以及繼續研究擴大有關鼓勵中小企業應用電子商務措施的範圍,令中小企業可更好地運用互聯網資源開拓市場。自○九年十一月至一七年六月三十日,申請企業420家,全部獲批,網上推廣產品逾2.1萬件。
另一個“電子商務推廣(應用B2C平台)鼓勵措施”於一六年六月六日推出,符合申請資格的本地企業若選擇使用該局“認可B2C電商平台”中部分指定的服務進行產品交易,可向貿促局提出申請。經審批後,該局將對獲批企業提供資助。資助項目包技術年費(或與其性質相符的服務年費)及增值服務,最高可獲7成資助,上限為2萬澳門元,每個商業企業主每年可獲批一次。目前“認可B2C電商平台”有10個。
自去年六月六日至今年六月三十日的約一年,申請企業有312家,獲批211家企業,在網上推廣產品超過900件。餘下的101個個案包含該局的跟進中個案、申請人主動取消申請及未符合獲批條件個案等。
該局表示,一直秉持善用公帑原則,已制定相關的機制更好監管受資助於B2B的“電子商務(E-Commerce)推廣鼓勵措施”及B2C的“電子商務推廣(應用B2C平台)鼓勵措施”的企業費用運用。設有措施運用的監察期及監督措施,包括核實企業的推廣內容是否已上載到相關電商平台或營運商、電商平台或營運商上顯示的企業名稱與申請資料是否符合、銷售的產品範圍與申請資料是否符合,該局於實際發放資助金額前進行上述審查。如獲批企業未有履行相關義務,該局有權取消承諾鼓勵金額的全部或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