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因應持處方藥單病人要到多間藥房才可取齊藥物及自費病人買藥貴的情況,加強監管協議藥房的藥物供應及定價。 衛生局現時有 411種處方藥物可由院外協議藥房調配。當局通過公開招標方式大批採購,令藥物單價大幅低於市場價格。衛生局稱,會進一步規範院外藥房須按成本價收取藥物費用,並可向病人收取不超過當局規定上限的藥事服務費。衛生局亦已於上週一 (16日)推出新的處方配藥服務資訊系統,實時監控各藥房的處方藥物庫存量,避免病人需到多間藥房始能配足所需藥物。 另外,就近日有藥房聲稱只供應藥物予衛生局處方病人,不供應予私家醫生處方病人。衛生局認為有關做法不恰當,衛生局有責任確保衛生局病人的處方藥物有足夠供應,對於有藥房將未能提供私家醫生處方藥物的責任歸咎衞生局,衛生局對此保留追究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