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事務局訊:就近日社會有意見指《修改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法律草案建議引入選定部分強制性假日的機制會削減僱員的強制性假期保障的事宜,勞工事務局重申,有關選定部分強制性假日機制,目的是兼顧來自不同民族或文化背景的僱員可與僱主透過溝通和協商,選擇將部分強制性假日改於公衆假日休假,同時可有利於企業的營運及人力資源調配。此外,是次修訂並沒有修改現行《勞動關係法》對強制性假期提供工作後的補償規定,故並不會削減僱員享受強制性假期的權益。
在公開諮詢中,社會對有關建議存在分歧,有意見認為強制性假日有其重要意義,不可透過協議將部分強制性假日調動至公衆假日享受;亦有意見認為引入有關機制,可讓企業作彈性的人資安排和分配,以及有助店舖於強制性假日維持正常營運。
平衡勞資雙方權益,以符合澳門整體利益為依歸是勞工事務局提出修法建議的主要原則。目前修法工作已進入立法程序,社會各界可持續透過不同渠道反映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