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訊:個資辦公開譴責尊尚有限公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
尊尚有限公司,商業登記編號為SO 56224,法人住所位於澳門賈伯樂提督街56C號世紀豪庭地下H座,並於該址運營“尊尚美肌中心”。
公司否認電話推銷
個資辦接獲投訴,指收到尊尚美肌中心關於美容服務的推銷電話,即使投訴人已於通話中向來電者及直接致電給尊尚美肌中心表明反對,但仍繼續收到相關推銷電話。在調查過程中,尊尚有限公司向個資辦否認透過其他機構向市民進行電話推銷,反指有會員反映,收到聲稱是尊尚美肌中心職員的滋擾電話。
事主按約揭露違法
為保障投訴人權利,個資辦着尊尚有限公司把投訴人的電話號碼加入拒絕接收宣傳推銷名單之內。但投訴人及後仍收到尊尚美肌中心的推銷電話。為了解推銷電話與尊尚美肌中心之間的關連,投訴人於是按電話預約的指示,當日到達尊尚美肌中心,與職員證實了存在預約。
公司被罰三萬五千
資料當事人對於負責實體以直接促銷或其他方式的商業考察為目的處理其個人資料,享有反對權。一經行使,負責實體就不得再處理該等資料。由於尊尚有限公司的行為不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二條規定,且在調查過程中表現不合作,因此個資辦決定對其科處三萬五千澳門元罰款。同時根據上述法律第四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對尊尚有限公司處以公開譴責的附加處罰。
有關個案內容已上載個資辦網頁(www.gpdp.gov.mo)內的“個案摘要”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