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局訊:經濟局高度關注懷疑有人在微信群組出售電子消費卡的事件,並已開立卷宗跟進,由於事件同時涉及刑事違法行為,經濟局正配合司法當局的調查工作。
經濟局再次提醒,居民需按照《消費補貼計劃》的規定使用消費卡,不得以包括轉售在內的任何方式兌換為現金。不法使用者須返還違法使用的補貼款項,並可能導致有關消費補貼自動終止,以及承擔倘有的其他法律責任。
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也不能損害電子消費卡的初心。消費卡設立的目的是要促進消費,提振經濟,同時也減輕居民的生活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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