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對文創企業造成的影響,文化產業基金推出“文創市場拓展專項資助計劃”,向成功取得本澳機構文創採購合約的企業,提供最多二十個免息貸款的資助名額,支持企業開拓澳門的文創消費市場。
本報記者 張麗真 吳文嘉 報道
要有採購意向文件
“文創市場拓展專項資助計劃”於五月十二日至十一月三十日期間接受申請,申請者必須是在澳門特區依法設立的文創企業,企業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資本須由澳門特區居民持有。申請企業需與採購機構達成初步意向,並持有二○年四月至十一月期間的文創產品或服務採購意向文件或臨時合約。每個申請項目為單一合約,基金不接受分判或以合作、子合約形式採購的採購合約申請。每個申請企業最多只有一個項目可獲得資助。
資助上限一百萬元
採購內容包括創意設計及製作、文化展演、數碼媒體的原創產品或服務。採購機構必須為本澳政府部門、合法註冊登記的公共事業機構、金融機構、電訊網絡及電視廣播機構、航空企業、星級酒店、本澳學校、高等院校,或在財政局作A組納稅人登記的機構。
文創產品或服務必需於十二個月的執行期內提供,資助額度為項目預算支出的百分之五十,上限為一百萬元,且不超過採購合約的金額,用於與項目相關的營運費用。償還期為六十個月,在貸款批出後一年開始償還,其後每六個月、分九期作定額還款。獲批貸款的企業須提供信用擔保,擔保人須符合規定的擔保條件。評審準則包括申請企業提供產品或服務的原創性、採購內容與企業現有業務的相關性、項目預算支出的合理性,以及企業團隊的管理水平、技術能力和經驗等四項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