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日以緊急程序,審議通過《修改第五/二○○三號法律〈批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承擔債務〉》法案,調升“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及“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承擔債務的總額上限由原來的十億元提高至廿二億元,以協助中小企業度過疫下的財政難關。
疫下信保申請急需
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在全體會議上代表政府引介法案,表示二○○三年推出的“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及“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由特區政府為中小企業向銀行取得貸款,分別提供七成及百分百的擔保,讓中小企業可較易取得銀行融資,支持企業的業務需要和發展。
該法律其後分別在二○一○年及二○一四年獲立法會批准調升信用保證的限額。上述兩項信保計劃已推行將近十七年,行之有效,截至今年七月三十一日,特區政府共批准了八百八十二宗申請,合共為廿一點五億元的中小企貸款提供擔保。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近月兩項信保計劃的申請數字急升,已提出申請並正在審理的個案共六百三十五宗,所涉及的信用保證及專項信用保證金額,分別為五點六四億元及四百五十萬元,並預料申請數字仍會持續上升。特區政府可提供信用保證額度,將可能於數月內用罄。
增保金上限助復甦
為此,建議容許特區政府將“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提供的信用保證金額上限由九億元調升至二十億元;將“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提供的信用保證金額上限由一億元調升至兩億元,以協助中小企業度過財政難關,穩定就業市場,加快澳門特區經濟復甦速度。
多位發言議員都認同政府調升兩項計劃承擔債務的總額上限,葉兆佳建議加快審批效率,回應中小企對貸款的需求;林玉鳳關注會否因此要修改財政預算;宋碧琪問及有關額度是否足夠;區錦新則關注該計劃十七年來的壞帳情況;鄭安庭則關注其他支援中小企的計劃。
李偉農表示,按每年平均六十六宗申請個案,估計提升後的信用額度足夠,又指政府考慮到疫情期間需求,以及未來中小企的需要,是次修改不涉及動用財政預算。他稱,十七年間,需要理賠個案約佔額度的百分之一,澳門是“熟人社會”,不論商人或貸款人都注重信譽,形容還款情況健康。他又指,上述兩項計劃涉及公帑,政府在審批時會在謹慎和效率間找平衡點。此外,李偉農補充,政府早前推出四厘補貼貸款上限為三年的援助計劃,支持中小企融資;申請四厘補貼有四千五百幾宗,當中近一成要政府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