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共98宗
激勵計劃資助達1.07億
【本報消息】陳詠達表示,一二年“會展活動激勵計劃”推出以來,批出資助金額達1.07億澳門元。今年至十二月十五日,共收到申請九十八宗,批准七十四宗,批准金額為6,814萬,估計全年申請比去年增一至兩成。
他指出,約有四至五宗不獲批准的申請,因規模未達申請要求、資料不齊或會議時數不符合規定;另有三至四宗個案不獲結算,主要實際會展舉辦情況與申請提交的不符,不獲財務支持。
陳詠達表示,整個激勵計劃先作預先審批,然後通知申請者將來可能獲得的資助金額,但不會預先提供資助款項,最後核查單據及舉辦情況符合規定,會計算一個結算金額,此金額經批准後,才會獲得資助款項。
他強調,會有嚴格審查,包括申請初期的文件審查,會議或展覽期間會派員現場跟進,包括參展商及與會者人數、場地大細、是否符合申請資料顯示舉行的活動等,每個展會均作監察。每個審批均由工商業發展行政管理委員會負責,畢竟涉及金額龐大,故十分關注實際舉辦是否符合申請資料。違規或不符合申請計劃要求的不獲結算財務支持,但不會影響未來再提交申請的資格。
至於會展活動延期,至今只接觸到一兩個個案,當局會先行取消審批金額,待再提交資料後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