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澳門中小企對電子商務應用,以現代化及低成本方式尋找各地客戶、開拓海內外巿場,推動本澳電子商貿發展,政府推出“中小企業網站資助計劃”,鼓勵中小企業主構建、優化及維護用於其業務用途的企業網站。
經濟局昨舉行“中小企業網站資助計劃”講解會,經濟局會展業及產業發展廳廳長陳詠達表示,資助計劃的申請期為九月十五日至明年三月十六日,計劃激勵企業建設網站,為未來進一步推動電子貿易打下基礎。
會上講述有關申請資助項目條件、金額及資助方式。合資格申請者所持的商業企業,必須已為稅務效力而於財政局登記,且在澳提供工作的僱員人數不超過一百人(不包括參與實務經營之東主或股東)。如商業企業主屬自然人,需為澳門永久性居民;若屬法人,則需由澳門永久性居民持有其逾五成的出資。申請者非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庫房的債務人;向社會保障基金供款及繳納聘用費的情況符合規範;申請企業所經營業務需申領相關行政准照(如由經濟局發出的工業准照、民署發出的飲食牌照等),申請者需持有經營有關業務依法具備的准照或同等性質憑證。每一商業企業主(即每一納稅人)僅可獲批一次資助。
審批需時三十天
陳詠達表示,尚未設立企業網站的中小企業主構建網站時,在配合業務需求下,相關的手機應用程式或手機版網站也屬構建網站的範圍,均可提出申請。已設立網站的中小企則可提出申請優化網站,但Facebook和微博等社交平台不視為已構建網站。
有與會人士關注資助的審批時間及程序。經濟局代表回應時表示,審批時間一般約三十天,企業需尋找澳門公司為其編寫網站。已確認為合資格的申請者可自一五年三月十七日起提交結算申請,有關申請需於企業網站完成構建或優化後的九十天內提出,申請結算首三年的企業網站維護費用需於支付企業網站維護費用後的九十天內提出,逾期提交結算申請將視為自動放棄有關資助。但不排除企業報價與實際所得資助可能會有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