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通過 清潔保安時薪30月薪6,240
最低工資明年實施
【本報消息】備受爭議的《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昨經立法會大會個多小時爭論後,全部條文獲細則性通過。法律二○一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屆時住宅大廈的清潔及保安(管理員)將受最低工資保障,最低時薪三十元,最低日薪二百四十元,最低月薪六千二百四十元。
政府預計,一七年第二季將全面實行最低工資的新法案交立法會審議,以兌現二○一九年前澳門全面實行最低工資的承諾。
操作或存灰色地帶
法案去年七月一日獲立法會全體會議一般性通過,但一直存爭議,除最低工資的“原罪”外,還涉及種種大廈管理問題,包括管理費大漲、管理公司有倒閉潮等推斷,正、反意見紛陳。法案經過一年細則性討論、爭議及政府換屆,昨終到最後一關。儘管議員對大方向無爭議,但在保安的工作性質、工作地點、勞動關係,以及時薪、日薪、月薪計算、加班費差額等實際操作方面卻有火花。預示法律生效後,將有不少操作問題、灰色地帶及不滿湧現,例如現已有管理公司搶閘加管理費,未來或有人渾水摸魚,要求僱員轉日薪、時薪、亂計加班費等。
四千六人受惠不公
法案重點之一是公平性。按政府預計,只有四千六百五十人受惠於法案,另有一萬三千二百名其他行業、工種的全職僱員的薪酬不達法案所訂的最低工資水平,卻被拒於門外,或引發不公不滿。列席會議的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認同上述問題,重申政府冀法律生效後的三年內,全面推行最低工資,覆蓋所有工友,期間會再聽社會意見,完善相關法律。勞工局長黃志雄補充,計劃今年第四季開展全面推行最低工資的立法前期工作,明年第一季交草案予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討論,第二季至第四季公開諮詢,預計一七年第二季將法案文本交予立法會審議。
每年檢討調整金額
梁司透露,“分層物業共同部分管理制度”、“物業管理法律制度”兩配套法案,近日已進立法程序,相關部門會優先處理。冀與《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同步出台,有利於解決管理公司糾紛、加管理費、召開業主大會等,冀盡快做好相關工作。
法案規定,最低工資金額每年檢討,首次在一七年,政府可按經濟發展情況調整有關金額。黃志雄解釋,有需要每年檢討一次最低工資金額,政府會考慮一籃子指標,如通脹、勞動市場情況、最低維生指數等。亦會聽取社協、社會意見。若真要調整金額,政府會向立法會交法律修訂案。
一九年前全面覆蓋
負責細則性審議法案的三常會主席鄭志強,引介意見書時提醒政府,相關配套法律要盡快交立法會審議,並與最低工資法律同時生效,減少可能衍生的問題激化矛盾。
法案全部條文獲細則性通過後,多位議員發表決聲明。李靜儀說,一九九八年制訂的《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已規定澳門要實行最低工資並定期調整金額。多年來,輸入外僱政策干預了澳門人資供求,嚴重削弱澳人薪酬議價能力,不少僱員薪酬長期偏低。澳門需依法落實最低工資制度,讓堅持自食其力者賺取有尊嚴的收入,肯定其勞動價值,這樣才有助社會朝向公平發展。《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明年實施僅立法第一步,政府須兌現承諾,三年內盡早全面落實最低工資,過程中要檢視法律的執行情況。
促兩配套法律立法
陳明金、宋碧琪、施家倫稱,法案未能一步到位去保障所有低收入人士,要多等三年,但有好過無。要求政府加快兩部配套法律的立法工作,適時檢討、改善法律執行,多方支援大廈管理,減低負面影響,做好未來全面推行最低工資的準備。
高開賢認為,政府要有應對措施,去處理因調升管理費而引起的大廈糾紛等。指出法律會拉高其他行業的工資及整體通脹,弱勢勞動群體或會失業,政府要重視最低工資衍生的連鎖效應。